事项名称: | 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(其他类) |
办理地点: | 唐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|
事项类型: | 个人业务 |
办理时间: | 周一至周五 |
承诺时限: | 10个工作日 |
办事分类: | 出入境业务 |
联系电话: | 0315-2530379 |
咨询电话: | |
法律依据: |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》 |
收费标准及依据: | 证件80元/本;一次有效签注15元/件;二次有效签注30元/件;短期(不超过一年)多次有效签注80元/件;一年以上两年(不含一年)两年以下(含两年)多次有效签注120元/件;两年以上三年以下(不含三年)多次有效签注160元/件;长期(三年)多次有效签注240元/件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文件(发改价格[2017]1186号) |
办事须知: |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,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本人户口薄,本人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或者监护人关系公证书,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。 |
办事指南: | |
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。(1)因治病、奔丧、诉讼、应试、处理产业、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,需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,并提交复印件。(2)在澳门就学、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,需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,并提交复印件。在澳门就业的人员,还需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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